二十二、其它重要事项 1、关于出口退税 为鼓励外贸出口,扩大创汇,国家于1985年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目前本公司按照国税发94031号文《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退税,本公司所经营的出口货物所适用的退税率主要为9%。 2、关于钢材进口的统一谈判窗口地位 中日钢材进口共同谈判如于七十年代,五矿总公司为一方,以日本生产厂家为另一方,就中国从日本进口钢材的价格、数量等内容每年进行定期议定。五矿总公司是中国从日本生产厂家进口钢材的唯一渠道。从1996年起,由于受日本反垄断法的影响,五矿总公司与日本六家最大高炉厂家的共同谈判改为分别谈判,即五矿总公司仍作为一方,分别与日本六家高炉厂家进行谈判。但五矿总公司仍为中国进口日本钢材对外谈判的唯一窗口。 另外,五矿总公司与巴西、德国、韩国的主要钢铁生产厂商就钢材进口也有类似的谈判窗口地位。 3、关于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项下的采购 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向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项下的对外采购业务,是通过国家指定的专业外贸公司来执行的。五矿总公司是外经贸指定的公司之一,具有承担国际招标业务资格,其资格是经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有关部门认证的。 4、关于香格里拉饭店股权转让。 北京香格里拉饭店是经外经贸部批准,由五矿总公司与香港香格里拉国际饭店(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约“外方”共同出资建造和经营的五星级中外合资饭店。该饭店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