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25日召开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就实施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中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本公司1999年度实现净利润134,107,261.4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13,410,726.1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13,410,726.15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共计136,895,749.54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共计244,181,558.69元。公司决定以1999年末总股本424,08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226,61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共计116,954,945.6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基准日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7月19日,除息基准日为2000年7月20日。 三、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对象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对象为截止2000年7月19日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现金红利发放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本公司已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款(扣税后为0.248元/股)及代理发放红利手续费足额划入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即除息日),根据在各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持股数将现金红利划入该证券营业部的清算帐户,由该证券营业部即时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并经确认无误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2、公司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公司咨询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咨询电话:(010)68494208,(010)684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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