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9日,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在2014年度审计工作中敬业勤勉、认真专业,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