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l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l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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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及利息 |
3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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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
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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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期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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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范围 |
存款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一般性存款的存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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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范围 |
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利率执行 |
l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l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有关关联交易行为,2023年,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五矿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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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名称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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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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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1710917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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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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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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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5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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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9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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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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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与 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具体关系:同受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控制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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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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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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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419.93 |
5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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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361.19 |
5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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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58.74 |
5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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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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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4.70 |
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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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2.63 |
1.35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非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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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2025年1-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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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
4,388,295.86万元 |
5,761,596.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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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
2,439,113.29万元 |
3,451,868.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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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
500,000万元 |
5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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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138,681.33万元 |
192,328.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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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192,328.88万元 |
167,198.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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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
230,765.15万元 |
219,838.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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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
0.35%-1.35% |
0.3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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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
1,000,000万元 |
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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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219,878.25万元 |
226,066.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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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226,066.74万元 |
247,998.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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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
439,141.19万元 |
248,44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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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
2.70%-3.20% |
2.11%-2.70%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和定价标准
甲方(五矿财务公司)为乙方(五矿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存款业务;2、贷款业务;3、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4、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5、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各项金融服务预计额度
2026年度,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峰值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除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贷款利息外,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三)定价标准
1、存款业务,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甲方为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一般性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贷款业务,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利率执行;
3、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甲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甲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五)协议生效条件
下述条件满足后,本协议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预计实际履行情况将超过乙方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在继续履行前应提交乙方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地利用资金和优化财务管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合作以“存取自由、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