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中期票据。现将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额度: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中期票据的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2、发行期限与方式: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有效期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可择机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3、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将取决于融资发行时点市场情况,发行利率以实际簿记建档结果为准。
4、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债务、项目建设等,以实际用途为准。
6、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决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事宜,制订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的金额及期限的安排、发行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配售方式、具体条款等事项。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法律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宜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